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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学处理公告

时间:2025-05-27 16:50:19 录入:应序康 访问:70 次 字号:【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有关规定,按照《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历管理制度》(陕电职院字〔2017〕8号)第五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退学:

(一)学生一学年累计课程有8门(含8门)以上经补考后仍不及格的;

(二)未请假离校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三)超过学校规定时间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

经学院研究决定,对违反以上情况的王志鹏等17名同学作退学处理。

因无法将退学决定送达至学生本人,根据教育部41号令第五章第五十五条规定,现通过公告方式进行送达,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年级

学号

姓名

专业

1

2022

202205010020

王志鹏

数控技术

2

2022

202205020004

谢俊超

现代物流管理

3

2022

202205020009

徐宇洲

现代物流管理

4

2022

202205020010

龚金玲

现代物流管理

5

2022

202205020014

李思毅

现代物流管理

6

2022

202205020017

赵卓鑫

现代物流管理

7

2022

202205020019

曹文文

现代物流管理

8

2022

202205020020

冯润东

现代物流管理

9

2022

202205020031

冯家乐

现代物流管理

10

2022

202205020038

杨嘉伟

现代物流管理

11

2022

202205020040

杨云超

现代物流管理

12

2022

202205020059

成冬冬

现代物流管理

13

2022

202205020060

陈泽豪

现代物流管理

14

2022

202205020061

李瑞森

现代物流管理

15

2022

202205020062

王向国

现代物流管理

16

2022

202205020070

苏怡晴

现代物流管理

17

2022

202205030001

李国秀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公告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2025年6月3日,公告时间期满视为送达。

请学生在公告期内主动联系学院教务处领取退学决定书,办理离校手续。若对退学处理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满10日内(2025年6月13日前)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电话:029-82817007);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学校不再受理你的申诉。

 

特此公告。

 

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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